之前談到刀鋒跑手的謀殺案,
有電影現場直播, 雖然芬妮沒看, 但相信人們都會像追連續劇般的追看。但有很多人都懷疑, 既然都已經知道他殺了女友, 人證物證俱在, 為何還要勞師動眾的審幾個月?是否有錢人的原故?原來這是有關人們對刑事案和民事案的認知,
而產生的誤會。
從網上學習得來的知識,
原來刑事案和民事案的判決, 是採用完全不同的方向。 相信大家都有聽過刑事案是以被告為無辜做前題, 看能否找到證據控訴他有罪。而辯方, 則要找出足夠的疑點, 就能脫罪。
而民事案件,
則要看看雙方各自陳述的證據, 然後由法官判斷哪一方的證據「比較重」, 從而判斷誰是誰非。即是說, 把證據放在天平的兩則, 較重的, 就能獲勝。
所以刑事案件,
就算控方有多充足的證據, 如果被告提供的疑點充份, 被告都會無罪。但民事案則不能有同樣的效果。
再回看奧斯卡的案件,
由於辯方要陳構一個有力的疑點----就是奧斯卡不知道女友在廁所而開槍, 所以就要千方百計, 用盡方法去陳構這個疑點。相信亦是此案件吸引人的地方!
其中最有趣的,
就是控方證人(鄰居)說案發時, 聽到女士大叫聲, 才有槍聲。而辯方律師則說奧斯卡驚慌時, 也會高音尖叫, 仿似女聲; 還提供錄音片段。芬妮沒聽過, 所以無從為大家評論他的尖叫聲是否真的像女聲。
另外, 辯方也花大錢,
叫專家重寫某些重要報告; 但最後該專家就以要保持真相為由, 拒絕出庭。芬妮猜想, 應是被控方檢察官嚇怕了, 而且現場直播, 為保名譽, 還是「縮沙」為妙。
看奧斯卡每次的哭哭啼啼場面,
應為電視機前的觀眾提供了足夠的娛樂。不知道他最後能否成功把謀殺改判為誤殺呢?
希望係一個公正o既判決.
回覆刪除法官是個黑人女士, 應該會很公平的! :P
刪除做了錯事的人,就算法律不能制裁他,始終是會有報應!
回覆刪除善惡到頭應有報! :)
刪除當然法律是對有錢人有利的!
回覆刪除法律是對律師最有利!!!
刪除有理冇理, 先收一大筆錢呀!
芬妮,呢件事件之哄動,嘻嘻!給我感覺南非這個國家的人生活是多麼悠閒呀!
回覆刪除哈哈, 如心兄, 南非人的確非常悠閒! 雙職父母還不是很普遍嘛! 而且失業人口眾多, 當然觀眾就多了。
刪除偶然都會看到報章報導坐了多年冤獄的被釋放了!很感嘆當年的法律帶給他的不公!
回覆刪除命運的野, 真係好難預料。所以刑事案的要求會高D。
刪除芬妮:
回覆刪除這是一起國際新聞, `南非' 為彰顯公正形象故採以直播來作個「大龍鳳」! 頗有睇頭呢!
有幸選角對了, [刀鋒跑手] 一直以摧淚方式作陳述, 亦直認開槍, 但主打`一位殘疾人士在不知情情況下作自衛' 來抗辯!
這種抗辯方式在沒有目擊證人下每每能成功翻案, 但無論如何, 人命是絕不能`兒戲'的!
而且......[刀鋒跑手]由始至終都以淚作供, 膩! 交 D 戲好假 ~
詩兄, 不論刀鋒跑手說的話, 有幾多成真, 但在未見到真正的危險, 就已開幾槍置人於死地, 就怎麼說都說不過去吧!
刪除如你所言, 人命絕不能兒戲呀!
所以我好憎某d律師!! 他們為了賺錢而將曲拗直, 十足審死官裡的狀棍! 毫無公義!
回覆刪除我遇到過一些律師, 沒花幾多精神幫你, 但錢就已收一大把了。所以非必要都不靠律師呀!
刪除呢單野上年年頭攪到而家,唔知仲要拖幾耐...
回覆刪除我估快啦掛, 講咁耐, 應該冇幾多野好講啦掛。:P
刪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
回覆刪除亦要看雙方交出的資料, 才能平等對待。:)
刪除近乎密室兼零證人情況下,刀鋒跑手案很有可能以誤殺作結。關於知不知女友在廁所這點...um...一般來說,很多情況適用,「知」扮「唔知」,不難 ;「唔知」扮「知」,才難。
回覆刪除但在未見到真正的危險, 就已開幾槍置人於死地, 就怎麼說都說不過去吧! 這不算謀殺, 那就很不幸了。:P
刪除就怎麼說都說不過去--->無奈地,有時打官司,就是打法律觀點..>_<
刪除以前在網上睇到一個笑話,若果被拉上法庭,共產國家自己揾証据比法官証明自己青白,民主國家檢控官要揾証据比法官相信你有罪,落後貪污國家比錢法官話你冇罪。
回覆刪除哈哈, 應該有相當的可信度呀! :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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